1 總則
為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,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標準等要求,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,制定環境信息公示內容。
2 依據
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(國家主席令[2012]第54號);
⑵《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告》。
3 環境信息公開內容
3.1 基礎信息
連云港新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,位于贛榆海洋經濟開發區連云港大道南側,是一家主要從事環保型水處理劑生產的化工生產企業,主要產品有金屬離子捕捉劑、漆霧凝聚劑等。
項目名稱 | 主要建設內容 | 環評批復文號 | 竣工驗收時間及批文 | 現狀情況 |
年產5000噸漆霧凝聚劑和 年產2000噸重金屬離子捕捉劑搬遷項目 | 5000t/a漆霧凝聚劑、 2000t/a重金屬離子捕捉劑 | 2023年5月11日 連環審[2023]4號
| 2024.7.5 自主驗收 | 正常運行 |
3.2部分有毒有害物質使用情況(根據應急預案中所列的風險物質)
物質名稱 | 最大儲存量(t) |
甲醛 | 11.68 |
硫氫化鈉 | 16 |
三聚氯氰 | 30 |
鹽酸(≥37%) | 68.9 |
危險廢物 | 8.5 |
3.3 有毒有害物質處理及排放情況
⑴廢氣
重金屬捕捉劑酸化工段廢氣主要為HCl、H2S,該工段廢氣經“二級堿吸收(吸收罐)”處理后,再進入“三級堿噴淋+生物除臭”工藝處理,尾氣經1#排氣筒排放;其余廢氣及危廢庫廢氣、三聚氯氰庫廢氣直接進入“三級堿噴淋+生物除臭”處理后,經1#排氣筒排放;閃蒸干燥工段廢氣經布袋除塵處理后排放。
漆霧凝聚劑(XJ908)、漆霧凝聚劑(XJ201)產生廢氣經“二級水噴淋”處理后排放。污水站中和池、沉淀池、高鹽廢水罐設有廢氣收集系統,對壓濾間、廢水處理中和池、沉淀池、高鹽水罐產生的異味物質進行收集和處理,尾氣經二級堿噴淋處理后,經2#排氣筒排放。
鹽酸儲罐、甲醛儲罐等儲罐產生的大小呼吸廢氣經廢氣管道引出后通過“二級水封”處理后接入污水處理站“二級堿噴淋”裝置處理后排放;蒸發析鹽不凝氣接入污水處理站“二級堿噴淋”處理后排放。
⑵廢水
含鹽廢水進入中和池調節pH值,進入沉淀池,再進入超濾、納濾處理,經過“蒸發析鹽”處理,氯化鈉鹽作為待鑒定固廢,并根據鑒別屬性確定處置方式,蒸發析鹽冷凝水接管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。壓濾機液相回中和池再處理,離心機母液回納濾裝置再處理,超濾納濾濃液回TMT硫化工段利用。
設備地面沖洗水、軟化水系統排水、化驗室排水、循環水系統排水、初期雨水、部分廢氣處理廢水等,經收集池收集后,進入中和池調節pH值,進入沉淀池,投加鐵鹽脫硫劑、絮凝劑等藥劑,脫除廢水中的硫化物、有機物等。沉淀池出水與生活污水進入排放池,最終泵入園區污水處理廠。
3.4企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
廠區危廢包括廢包裝材料、廢鹽、污泥、軟化水濾膜、廢機油、污水站廢濾膜、廢棄生物除臭載體、在線監測廢液、廢布袋。
目前廢包裝材料、廢鹽、污泥、軟化水濾膜、廢機油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;污水站廢濾膜、廢棄生物除臭載體、在線監測廢液、廢布袋等尚未產生;廢鹽經鑒定后屬于一般工業固廢,委外綜合利用。
3.5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
公司已按照相關要求編制了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,并于2023年11月15日通過連云港市贛榆生態環境局備案(備案號:320707-2023-87-M)。連云港新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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